中华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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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稿约

 
1本刊性质
本刊为中华医学会主办,以我国广大眼科临床医疗工作者为对象。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理论联系实际,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报道我国眼外伤、眼科手术与职业眼损伤防治工作的进展,促进学术交流。
2征稿范围本刊征收眼外伤、眼科手术与职业眼损伤的文稿。审稿周期约15天(需外地专家会审的约45天)。刊出周期约6~12个月(作者不按时修回或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外)。
3对来稿的要求
(1)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
(2)文句准确、精炼、通顺,条理分明,重点突出。
(3)有中英文摘要和中英文题目、单位名称、科室,地名,邮政编码、手机号。
4文稿标准
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具体参照《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排规范》。
4.1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 》、《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注拉丁文名称。
4.2统计学符号按GB/T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排印。
4.3计量单位执行GB3100/3101/3102一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
位》的有关规定。
4.4文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和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1992年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4.5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4.6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同一文献作者姓名不超过3人者全部著录;超过3人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3469一1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
常用格式举例:
[1]张效房.眼内异物定位与摘出[M].3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41-145.
[2]张效房.六十年科研工作汇报(1945~2005)[J].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2006,28(1):77-78.
4.7临床试验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应是从WHO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唯一的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排印在摘要结束处。以“临床试验注册”(Trial registration) 为标题(字体、字号与摘要的其他小标题相同) , 写出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前瞻性临床试验研究的论著摘要应含有CONSORT(Cons di dated Standards of Reporting Trials) 声明(http://www.consort-statement.org/home)列出的基本要素。
4.8统计学方法尽可能详细描述,建议补充有关统计研究设计、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等具体要求。
4.9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著录于论文中)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5投稿方式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不接收纸质来稿,稿件可经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网站投送,注册为作者后选择目标期刊,阅读本刊稿约,下载并填写《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寄至本杂志编辑部。来稿需经作者单位主管学术机构审核。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切勿一稿多投。投稿时必须注明该文稿是否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方可投稿)。
6作者署名
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1)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3)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4)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投稿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7稿件撰写要求
7.1论著(包括研究报告、临床调查、简报)可按序言、资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四部分的结构进行撰写。前言应简要闸明研究设计的背景、采用的研究方法及拟达到的目的,可引用文献,以200~300字为宜。研究方法中应明确提出研究类型,研究类型的关键信息也需在摘要和文题中体现。具体内容包括:(1)临床研究或实验研究:(2)前瞻性研究或回顾性研究:(3)病例系列研究、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非随机对照研究或随机对照研究。结果需与方法一一对应,避免出现评论性语句。讨论中出现的结果必须在前文结果部分有所表述。
7.2综述(包括Meta分析、系统分析)
综述是对某一领域内某一问题的研究现状,可结合作者的研究结果和观点,进行客观归纳和陈述。应选择目前研究进展较快的主题,不宜选择发展平缓的主题。应尽量选择5年以内的文献进行综述。行文采用第三人称,应避免直接闸述作者的观点
7.3描述性文章(病例报告、特稿)
病例报告应选择诊治过程有特殊之处,能够为临床诊治同类病例提供启示的病例:避免进行罕见病例的简单累积。病例资料应详尽,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检、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诊断、治疗方式、病理学检查、预后等。尤其是对诊断、治疗有重要参考意义的检查结果,需重点描述。有创新的治疗手段也应详述。讨论部分应结合病例的诊治特点进行简要点评,避免进行文献综述。特稿要创新性强,主题明确,逻辑清晰。
7.4会议纪要、消息
应按照新闻稿的要求撰写,需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六要素。
7.5读者来信读者来信应针对杂志已刊发内容和杂志工作,简要阐述自己的观点。
8稿件处理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情况通知者,则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务必事先与编辑部联系,否则将视为一稿多投,作退稿处理。
9“快速通道”发表
对重大研究成果,可申请“快速通道“发表,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件4个月内出版。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的创新性书面说明,省部级或以上图书馆的查新报告及2位专家(非本单位)的推
荐信,以说明该项成果的学术价值。申请进人“快速通道”的稿件需交纳一定的加急审稿费。
10有关著作权事项
10.1 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2个月未寄回者,视作自动稿。
10.2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全体作者亲笔签署《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后,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 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APP终端、微信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论文, 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 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II 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相关发表费用。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送当期杂志3册。
12稿件相关信息投送地址
本刊实行网上投稿。边远地区或缺乏网投条件者的纸质稿也接收,纸稿请邮:邮政编码450052,郑州市建设东路1号,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楼18楼,中华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编辑部收。
13作者申诉
作者对审稿或编辑修改意见不认可,可向中华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编辑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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